因部分考生舍弃面试资格,依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请以上考生根据《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需要,尽快筹备有关材料,在3月12日之前递交有关材料,并按需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4-86906498。
邮寄地址:辽宁沈阳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人事处张哲,邮编:
110032。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面试人选.doc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2021年3月5日

京公网安备110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