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推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者应当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十月至2003年十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十月将来出生);
(三)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四)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拥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职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考试报名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历程,也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历程视同为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十月。
地处艰苦边远区域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依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建议》,可以采取减少学历需要、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历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手段,适合减少进基础知识槛。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所考试报名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能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也不能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考试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看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考试报名政策规定、报名互联网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指南》)。《招考简章》、《考试报名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2)公布。
考试报名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历程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在线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在线报名方法,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考试报名申请。考试报名者可于2021年十月15日8:00至十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考试报名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试报名者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2.查看资格审察结果。考试报名者可于2021年十月15日至十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资格审察结果。通过资格审察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
2021年十月15日8:00至十月24日18:00期间,考试报名申请未审察或者未通过资格审察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21年十月24日18:00将来,考试报名申请未审察或者未通过资格审察的,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察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看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者,可于2021年十月28日8:零零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准考证打印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者,可于2021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确认并交费。逾期没有完成在线报名确认并交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成本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1年十月31日将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0:00至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3、考试内容、时间和地址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考试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考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公共科目笔试一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考试报名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报名者,还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概要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看。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概要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看。
2.时间地址。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11月28日下午14:00—17:00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1年11月27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试知识点。考试报名者应当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报名者在在线报名时,务势必考试知识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者在在线报名时,务势必考试知识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考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合倾斜。
考试报名者可于2022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率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率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率合成。
(二)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率低于规定面试比率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考试报名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题)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推行,时间、地址等事情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考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察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考试报名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状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考试报名者的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率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率合成。
4、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率低于3:1的职位,考试报名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用同一套面考试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职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推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实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需要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的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议等办法进行,主要知道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与是不是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情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状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职员,不唯分取人。
依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考试报名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评测,评测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职员的要紧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考试报名者有关体能状况进行评测,评测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等实行,体能评测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
5、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依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职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录机关名字、拟录用职位、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职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备案。
7、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因为新增用人需要需要准时补充职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8、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请广大考试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程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慎防范上当被骗。请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如发现以上状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打造公平角逐、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国家公务员局
2021年十月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原文地址: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7c74c460017c7c57298c018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d55ec0006&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dd58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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