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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公务员|考察人选有什么情形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不拥有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相关需求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年轻人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遭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状况较差,与其他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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