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具体需要等事宜在报名入口另行公告。考试报名盟市所属机关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自治区工信、公安、审计、林草所属单位与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试报名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书》和《报名登记表》,根据规定时间、地址和相关需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书》和《报名登记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限制户籍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考试报名者须持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没办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留学回国职员以留学获得学历考试报名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看。
8.招考职位需要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需要考生具备其他工作历程的,考试报名者须提供有关工作历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考试报名定向招录项目职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出色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符合学历减少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复印件。
艰苦边远区域事业编制职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残疾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证》或《中国残疾军人证》。
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不是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致使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与隐瞒要紧信息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与未经资格复审部门赞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情节紧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没办法联系到递补职员的,视为递补职员自动舍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状况等个人信息致使未加分的,加分状况不予补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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