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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安县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员工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东安县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聘职位大全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员流动调配工作的建议》文件等文件规定,白牙市镇卫生院等3家单位拟面向东安县非县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员工18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聘。
2、选聘职位及计划数
本次选聘职位 6个,计划选聘18人。详见附件2:《东安县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员工职位大全》。
3、选聘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拥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东安县非县城乡镇卫生院工作8年及以上,现在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岗员工;
3.近5年年度考核均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具体职位学历、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社会关系复杂,可能导致不好的社会干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选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日期: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2.报名地址: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东安县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员工报名登记表》,本表需经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赞同并加盖公章;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最近同底免冠l寸彩色照片1张;
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试报名职员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置并严格追责。
资格审察
严格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职位报名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
1.开考比率
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率原则上高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率的职位,经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本次选聘领导小组赞同后,依据实质状况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核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址: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均只考一科,临床医学类职位考《临床医学专业常识》、护理学类职位考《护理学专业常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行闭卷考试。
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率进入面试,入围末位职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舍弃面试资格,在考试报名该职位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职员视为缺考。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等额的,面试成绩高于70分。
1.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地址: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方法
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测试所有评委平均成绩排名为准。
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减少开考比率开考,或实质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面试同一职位所有职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职员。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推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实行。不按规定需要进行体检的,视为舍弃体检。考试报名职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考察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状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状况、规范实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推行。
公示
依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聘职员,选聘职员名单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需要的选聘职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舍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在外贸原单位的人事薪资关系不变,绩效考核薪资试用期满合格后由选聘单位一次性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外贸原单位工作。
5、工作纪律与需要
1.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对选聘过程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准时调查处置,确保选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2.事业单位选聘职员实行回避规范。从事选聘的员工在选聘的过程中与考试报名职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选聘员工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考试报名职员应当诚信面试,珍惜公共资源,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违反考试纪律。对于选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6、特别提示
1.考试报名职员请选择在东安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公告及有关信息。因查询非官方或转载信息导致的所有考试报名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4.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期间要维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法畅通,并准时到指定官方网站知道有关信息,因本人缘由错过有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746|4224388、0746|4219398
6.本选聘策略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讲解。
东安县卫生健康局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十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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