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会科学院2025年选聘员工通知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5年招聘员工计划和职位空缺状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法招聘员工5名,拟定选聘通知如下:1、选聘单位基本状况河北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委讲师团,河北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拓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推行重大宣讲活动,组织拓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拓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紧思想、科学进步观,重点拓展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年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三)加大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拓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媒体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尤其是具备河北地方特点的历史文化研究。(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用途,拓展河北经济社会进步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拓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尤其是对河北情和政策进行策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备中国特点、河北特征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进步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用途,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领会职员作。组织推进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拓展学术交流,组织拓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就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出色年轻人专家评选工作。(六)以河北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打造合作共建机制。(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和进步需要,在评测、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3、选聘条件、职位、人数(一)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备好的品行;4.具备与招聘职位需要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6.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选聘人数和职位条件2025年河北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员工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3日将来出生)。具体需要详见《河北社会科学院2025年选聘员工职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对于获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字与职位需要专业名字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依据面试职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范围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职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失信被实行人,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不能考试报名。除此之外,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职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招聘员工在办理职员聘用事情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4、选聘理由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切需要选聘一批出色博士研究生。5、选聘范围有关院校博士毕业生。6、选聘程序(一)发布信息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有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二)报名及资格审察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法接收报名,面试职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职员信息进行资格审察。面试职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含:根据考试报名职位资格条件需要,毕业证、学位证与可以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有关证件。依据资格审察状况,依据职位条件需要,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职员名单,经院领导赞同后组织拓展评测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三)评测考核评测考核由河北社会科学院组织推行。通过查阅科研成就、与本人面议等方法,对面试职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测考核具体工作程序: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有关资料及科研成就、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范围问题等方法,充分知道面试职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面试职员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评测入围人选,综合评测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赞同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2.综合评测。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一同组成综合评测小组,综合评测小组拟定评测谈话提纲。评测小组成员通过面议综合评测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评测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依据考生综合评测成绩,按1:1比率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率内末位考生综合评测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依据报名状况当令组织评测考核。当次评测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职位继续接收报名,并第三组织评测考核。(四)体检、考察、公示体检工作由河北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五)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建议,填写《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审批表》、拟聘职员名册,连同招聘状况报告及拟聘职员有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软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其他事情本通知由河北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讲解。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附件:河北社会科学院2025年选聘员工职位条件表.xlsx河北社会科学院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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