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通知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泰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代表泰州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泰州行政地区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职员结构,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选调计划及职位需要计划公开选调管理岗员工1名,主要负责办公室综合文字、党建、宣传等工作,具体职位需要见《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2、选调人选基本条件(一)选调对象范围全市(含所辖市、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性质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二)基本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将来出生);6.拥有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7.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历程(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十月15日);8.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且尚未作出结论的;3.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处分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7.在国家、省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8.国家和江苏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3、选调程序和办法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推行,根据发布通知、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一) 发布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http://gjj.taizhou.gov.cn/、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调信息。(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法准时间使用线上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日期: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7日17:00。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需添加电子证件照,以图片形式插入),报名表请到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taizhou.gov.cn/)下载;(2)本人最近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左右),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名字+身份证号码;(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请报名职员将《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上述顺序整理大全成一个pdf文件,和电子证件照一块以附件形式在指定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tzgjj@126.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名字+身份证号码,邮件名字或主题为:报名职员名字。未在规定报名日期内提交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时,须符合《职位表》中关于专业的需要。有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实行《江苏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 7月18日17:00。考试报名职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7月18日17:0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 7月19日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报名期间,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考试报名职员的咨询,依据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所需需要,依据网上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建议。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考试报名职员补充说明的事情,告知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初审通过职员,并发送电子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职员下载并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率高于3:1。报名日期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可适合延长报名日期并进行通知。延长报名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长报名日期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仍低于拟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由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职位选调计划,并进行通知。资格审察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审核考试报名职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学习和工作历程、工作实绩、奖惩状况、职位适应程度等。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所有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不符,与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承担。(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职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按实质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请考试报名职员维持联系方法畅通,以便公告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2.资格复审。面试前,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等证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历程的有关材料等,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舍弃。对不可以按上述需要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试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职员。3.面试。面试使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率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置。(四)体检考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率,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职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职员名单在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http://gjj.taizhou.gov.cn/)公布。体检由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公务员录用体检方法》等实行。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承担。(五)考察体检合格职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推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1.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共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共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导致肯定社会干扰的;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5.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6.政治品德不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紧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权势相勾结,组织、借助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13.受过劳动教养的;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遭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16.隐瞒个人要紧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17.贪污贿赂,借助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别人谋取私利的;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互联网传播行为或者互联网活动的;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舞弊行为的;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4.有紧急风险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急破坏市场公平角逐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概念务、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与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紧急失信行为的;25.自2021年7月18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26.自2019年7月18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27.自2021年7月18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离职或者被责令离职的;28.自2021年7月18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员工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减少职位等级或者撤职的;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情形。(六)公示根据本《通知》的相关需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职员中确定拟选调职员,经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并经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http://gjj.ta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和考试报名职员的监督。公示内容包含选调单位、职位名字、拟选调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和考察结果等。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试报名者不符合需要、主动舍弃等缘由而出现选调职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职员中按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七)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用的拟选调职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4、纪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有关工作纪律,并自觉同意泰州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有关考试报名职员的录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置。公开选调工作严格实行回避规范。参与公开选调的员工凡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5、本通知由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讲解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9821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523-86688112(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886131(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指定网站: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http://gjj.taizhou.gov.cn/)、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taizhou.gov.cn/)。附件:1.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职位表.docx2.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docx3.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docx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7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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