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3日将来出生)。(五)面试职员须符合《招聘职位表》中职位需要的招聘条件(详见职位表)。其中:1.面试者均须有国家认同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招聘条件中2026年毕业生具体指:在2026年8月31近日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且须在2026年8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职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面试面向2026年毕业生职位。聘用后有关事情按国家规定办理。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职员的毕业专业,学校依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面试职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六)考试报名专职辅导员职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年轻人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年轻人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历程的截止日期为面试职员报名之日。(七)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2、报名(一)报名日期、地址、方法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0056(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4月13日9∶00-4月20日16∶00;2.资格初审:2026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3.陈述申辩:2026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2026年4月13日9∶00-4月23日16∶00。5.交费确认:2026年4月13日9∶00-4月24日16∶00。(二)网上确认1.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面试职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若面试职员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面试职位被取消或是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除外。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4.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三)网上准考证打印(10号|15号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交费确认且需要笔试的面试职员,请于5月13日9:00|5月16日9:30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准考证打印。面试职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准考证打印,不然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四)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2.本次招聘1号|9号职位不设开考比率,10号|15号职位开考比率为1∶3,如无符合职位条件的职员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率,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3.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4.面试职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历程栏中写明高中阶段到今天的学习及工作历程(职位有其他资格条件需要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其中,考试报名专职辅导员职位的,须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历程(注明所在班级、院(系)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有关历程。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致使的问题责任自负。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面试:(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2)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距服务期不足6个月除外);(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3、考试考哪几科、时间和推行方法(一)资格复审1号|11号职位试讲前资格复审;12号|15号职位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和有关安排将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与根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法没办法与其获得联系的,作为舍弃面试处置。
10号|15号职位如有舍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或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具体包含:(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面试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在国(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职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已结束学业,尚未获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历程证明等;(4)专职辅导员岗的面试职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班级、高校二级学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历程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历程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院(系)、班级、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面试职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9、10、13、14、15号职位提供)。(二)考核形式及各职位考核方法1.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包含笔试、试讲、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1)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5月16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面试职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未按需要参加者,视为主动舍弃笔试资格。笔试围绕实质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入门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不指定考试大纲|与参考教程。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szai.edu.cn/)公布,面试职员可凭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查看,查看操作说明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2)试讲。试讲以考核招聘职位需要有关的专业常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成效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3)面试。根据学校拟定的方法实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2.各职位考核方法(1)1号|9号职位的考核方法:试讲+面试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职员名单。(2)10号|11号职位的考核方法:笔试+试讲+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比率范围内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试讲职员,不足该比率的根据实质人数确定试讲职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试讲职员名单。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和试讲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比率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职员,不足该比率的,根据实质人数确定面试职员。最后一名笔试和试讲总分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职员名单。(3)12号|15号职位的考核方法:笔试+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职员名单。3.总成绩计算1号|9号职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使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10号|11号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根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若面试成绩仍同分,则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使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12号|15号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根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使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4、体检、考察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推行。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对体检合格职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5、递补因面试职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职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职员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缘由致使聘用职位空缺的,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者中,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每一个职位仅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6、公示与聘用拟聘用职员名单经江苏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我校的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职员,经江苏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职位需要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1号|12号职位拟聘用职员一般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13号|15号专职辅导员职位拟聘用职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4年(含试用期),期内不能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其他职位。属下列状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1.拟聘用职员在学校公告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7、招聘政策咨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联系人:季老师、周老师8、招聘工作监督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2|67655041联系人:黄老师9、招聘工作举报江苏农业农村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农业农村厅举报电话:025|86263509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33811210、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工公告职位信息表.xlsx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4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2027年行测系统课
202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笔试暑假班
2027年行测系统课陈芮主讲 全国通用
2027年行测系统课满分特训陈芮主讲 全国通用
2027年行测系统课哐哐刷陈芮主讲 全国通用
2027年行测系统课高频考点陈芮主讲 全国通用
2026年申论新版系统课
申论作文专项课

京公网安备1100802026788号